社会时评

□ 蒲晓磊

临近春节,不少单位进入工资结算高峰期,为全力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正在全国开展。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对欠薪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严惩恶意欠薪,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启动2025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要求各地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

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整治欠薪力度,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通“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举措,推动整治欠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但也要看到,欠薪问题时有发生,根治这一顽疾仍需继续努力。对此,要把治理欠薪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既要紧盯重点领域和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整治,也要持续发力推动相关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要不断创新治理手段,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推动欠薪治理从清欠向防欠转变。比如,湖南省明确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支付。

要加强协同共治,推动防治结合。治理欠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需要积极作为、加强协作。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工作体系,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畅通维权渠道,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比如,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优势,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对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案件,应调尽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快速解决工资争议。

要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强化“不敢欠”的震慑效应。一些企业无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甚至采取恶意注销方式企图“金蝉脱壳”逃避责任,对于这种恶意欠薪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重罚。最高法表示,要开展集中打击恶意欠薪攻坚行动,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形成有力震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的,依法快速审判,严厉打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依法保障劳动权益,事关充分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临近春节,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报酬的诉求更加迫切。各地各部门应采取过硬举措、强化欠薪治理,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劳动者安“薪”无忧、安心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