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劳动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强化欠薪治理 保障劳动权益”总体情况,以及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和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说,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约1000件,受理一审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案件约8.2万件;截至12月中旬,全国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案件约6.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2亿元。

“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及时、有力保障农民工权益,让农民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贺小荣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妥善审理劳动权益保障案件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各类劳动权益保障案件,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9万件,受理一审劳务合同纠纷案件66万件。

在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方面,人民法院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为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完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通道,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提前救济”,推动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依法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市工作、生活。

“要让劳动者在每一起劳动权益保障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度。”贺小荣说。

积极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

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的权益。贺小荣介绍了人民法院在积极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方面开展的工作。

人民法院有效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通过刑罚手段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者形成有力震慑。

对涉欠薪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充分运用“点对点”等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依法适用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制裁恶意拖欠工资的被执行人,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

最高法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实施“护薪”行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执行联动。

对于下一步的有关部署安排,贺小荣介绍说,人民法院将积极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级法院要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涉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督促履行、强制执行等手段,推动生效裁判履行到位,确保已经执行的案款在春节前顺利发放,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开展集中打击恶意欠薪攻坚行动,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形成有力震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的,依法快速审判,严厉打击。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劳动报酬,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罚。

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合力

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是系统工程,各方同向发力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今年1月至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诉前调解成功的劳动纠纷达6.2万件,全国总工会诉前调解成功33.7万件。

贺小荣介绍说,在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合力方面,最高法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建立“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进劳动争议特别是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推动做好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合力实质化解新业态劳动纠纷。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健全仲裁、审判衔接工作机制,开展仲裁、审判信息比对机制建设试点,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讨机制和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统一裁判尺度,畅通维权渠道。会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通知》,接下来还将联合发布“一函两书”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促推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既要‘定分’更要‘止争’。”贺小荣说,下一步,要有效发挥调解在劳动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遵循自愿原则,依法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应调尽调,促进劳动纠纷实质化解;坚持当判则判,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及时依法受理、裁判,坚决防止强迫调解、久调不决。用好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劳动争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提升劳动争议化解质效。推广“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机制,加大对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力度。

发布会上,最高法还发布了9个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明晰裁判规则、推动部门联动、促进多元解纷、加强协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