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石油化工(00852)发布公告,于2024年12月18日,公司接获传票,传召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出席香港高等法院聆讯,该聆讯乃有关两名声称为公司股东的人士(声称合共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148%)(作为原告人)申请向公司(作为被告人)发出强制令,寻求限制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或就董事会提呈的决议案及请求人提呈的决议案进行投票。关于申请的理由,原告人于申请中指称,倘董事会提呈的决议案及请求人提呈的决议案均获通过,(i) 公司将违反其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组成的规定,及(ii)公司的营运将陷入瘫痪。
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适时采取必要行动,以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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