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培养高素质涉外审判人才  第1张

单国钧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

涉外审判人才在涉外司法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做好涉外司法工作必须加快培养涉外审判人才。近年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足集中管辖全市涉外案件的职能优势,聚焦“四个突出”,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涉外审判人才。

一、突出政治标准,着力培养政治过硬的涉外审判人才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人才培养一定是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而育人是本。北京四中院坚持党性修养与专业素质并重,坚决把政治立场坚定这一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首要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涉外审判人才培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固定理论学习日等制度要求,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确保干警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做好党建业务融合。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制定出台《突出党建引领 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全面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和涉外审判、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

培育精品党建品牌。创树“五学五创、学创先锋”党建品牌,抓好“学理论为党育人、学政策胸怀天下、学党史传承红色、学典型树立新风、学思维指导实践”五项具体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机制创新、标准创设、队伍创优、服务创先、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将党建成果转化为促进涉外审判人才成长、推动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有力支撑。

二、突出审研结合,着力培养求真务实的涉外审判人才

涉外审判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也有很强的实践性。北京四中院坚持政治建院、专业立院,坚持党建引领、调研贯穿、精品战略,倡导审判与调研融合,着力实现干部队伍涉外审判实务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双提升。

增强人才培养实践导向。尊重涉外审判人才培养规律,有计划地将年轻同志放在涉外审判一线培养锻炼,并优先推荐青年人才交流到上级机关、涉外相关工作机构增长见识、提升本领,持续夯实青年干警群体涉外审判专业能力。

深化涉外审判理论研究。将调研作为基础工作贯穿到涉外审判及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出台以《关于改进和加强调研工作推动新时代调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统揽的“1+N”调研制度体系,组织成立“国商·审思”调研小组,加强涉外审判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

加强精品案例培育选树。将案例作为促进理论研究和执法办案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典型案例培育台账,邀请专家学者开展精品案例研讨会,持续推进学习型、成长型、专家型队伍建设。

三、突出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专业素质过硬的涉外审判人才

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着眼适应新形势下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深入实施涉外审判人才赋能提升工程。

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围绕破解“涉外审判人才紧缺”问题,将涉外审判工作及人才培养纳入法院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院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法院进行工作汇报,逐级压实责任链条。制定出台《争创“北京法院国际商事审判特色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着力打造一流涉外审判人才队伍。

创设“分类”培训平台。建立“四中知学堂”“四中智汇堂”“四中自讲堂”等分类培训与研修平台,充分发挥院、庭两级教育培训主体的能动性,注重提高全院干部参与积极性。通过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走进来、促进法官和法官助理沉下去等方式,推动理论和实践更好交融,加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审判人才。

打造特色活动品牌。围绕涉外商事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设立“国商法谈”“国商论坛”,开设相应的特色课程,并向全市法院和天津、石家庄等地法院同步进行网络直播授课,协同提升京津冀三地法院干警能力水平。建立涉外商事审判人才库,成立法律英语研习社,提高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涉外审判人才培养的辨识度,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参与进来,推动涉外法治方面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融合汇聚。

四、突出交流合作,着力培养视野开阔的涉外审判人才

北京四中院在加强涉外审判人才培养上注重强化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涉外审判及人才培养的经验做法,努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切实为我国涉外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夯实人才基础。

深化院校联动。充分发挥首都高校及涉外法治人才集聚的优势,联合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成功申报教育部“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与多所高校签订合作共建协议,通过“请老师近身指导、联合调研”“请学生来院观摩庭审、座谈研讨”“让法官走进法学论坛、走上大学讲坛”等方式深化联动配合,切实提高涉外审判人才协同培养效果。

加强交流互鉴。积极维护并拓展我院对外交流渠道,党组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前往四川、云南、重庆、天津等地法院,学习调研涉外审判、多元解纷、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特色亮点,进一步丰富深化涉外审判及人才培养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办法。

拓展国际视野。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全方位合作,先后接待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长、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澳门终审法院院长以及来自金砖五国、上合组织国家等13个国家和地区超过200名法官来访,着力扩大我院涉外审判领域“朋友圈”。积极推荐资深法官参加商事法院常设国际论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等国际学术研讨活动,努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世界眼光的高层次涉外审判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