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 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前不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这是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文化工作的重要举措。
榆林是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共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遗存13883处,已发现仰韶、龙山文化时期遗址总数近5000处,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5个,传统村落111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0处,非物质文化遗产808项。保护好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些宝贵财富,对于提升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延续历史文脉、增强文化传承,促进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都具有重要意义。榆林市检察机关将以法治之力,保护好丰厚的文物文化遗产,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检察服务与保障。
一、坚决担负政治责任,用心寻访文物古迹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才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榆林拥有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文化资源和光荣的革命历史,境内现存战国、隋、明等历代长城1500多公里,是陕西省内长城资源最富集的地区,有世界十大考古新发现——石峁遗址,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清涧寨沟遗址,以及杨家沟革命旧址等丰富的文物和文化遗存。传承保护好这些文物和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历史、传承文明、推动发展,就是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我们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领会中华文化精髓,充分认识到此次“寻保传”专项活动是2021年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红色“寻保传”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将两个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落实。
要用心寻访感悟,实地走访古城古镇古村、博物文化场馆、遗址旧居等古迹场所,主动拜访陕北民歌、大秧歌、剪纸、陕北说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真查阅档案、文献、书籍等资料,充分了解文物和文化遗产背后的故事,挖掘历史渊源、感悟文化内涵。
要全面排查梳理,积极与文旅、文物管理、史志办、档案管理等部门对接,摸清全市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等级、权属、保护状况等底数,并进行建档、登记、编号、造册,为后续保护传承中的调研、回访、总结工作形成相对完备的第一手资料。
二、自觉担当检察责任,用力保护文化遗产
榆林地处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交界和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地交汇处,具有黄土文化和草原文化、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汉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等特点,文物数量多,文化资源丰富,但群众的保护意识淡薄、部分文物损毁较重、系统化规模化保护工作开始较晚,保护的难度大、责任重。
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涉及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个人等多方面主体,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相结合开展工作。同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对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的主体开展监督,推动构建文物保护大格局。
我们要发挥诉讼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提出意见。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主动上缴文物,减少文物流失。
要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保护第一、保护优先,围绕省检察院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的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问题,充分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加强对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办理个案的基础上,系统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单位履行监管保护职责。加强与法院、公安、文旅、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牵头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文物鉴定、保管移交等协作机制。充分运用检察大数据文物保护监督模型,分析研判文物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漏洞,督促主管单位依法履职整改,以“我管”促“都管”。
三、深入落实法治责任,用情传承中华文明
文物和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既是国家历史文化的记忆,也是传承民族文化基因不可替代的载体,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我们要广泛开展宣传,利用“两微一端”、网站刊物等载体,开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牵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会,邀请文化学者、非遗传承人、办案人员、文旅工作人员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交流。
要挖掘典型案例,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典型案例培育,深度挖掘具有影响力和价值的案件,以案说法、以案促治,讲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故事。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表彰活动,择优向上级检察机关报送、向社会公开发布。
要加大普法力度,结合办案,在部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设立公益诉讼保护和法治教育基地,推动当地政府规划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主题公园、主题长廊。自觉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寻保传”专项活动各环节,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穿在检察履职全过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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