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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路通(维权)(路通视信)股票索赔案已经有投资者收到损失核定报告,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3年1月3日,路通视信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路通视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路通视信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路通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ST路通股票,且在2022年1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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