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布,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航集团”)转让所持东航技术应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研发中心”)100%股权和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飞培”)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经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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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布,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航集团”)转让所持东航技术应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研发中心”)100%股权和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飞培”)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经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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