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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山西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重要契机,切实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水平,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 关注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

□ 本报记者 马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着重提高民生领域案件办理水平,成功处置一批涉群众切身利益的“烂尾楼”、房屋征收、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行政争议1861件;以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纠正涉企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194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34万余元……

过去一年,山西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重要契机,切实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水平,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山西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受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限制竞争等新类型案件,稳妥处置和化解涉重大项目、重要资源等案件,全省行政复议领域未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风险。

据了解,山西全省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18万件,同比增长142.8%。成功处置了一批涉“烂尾楼”、房屋征收、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热点案件。例如,晋城市着力提升采煤沉陷区治理、公积金发放、房地产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办理水平,妥善化解了一系列群体性行政争议,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山西省司法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依托街道、企业、商会等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进一步畅通涉企“绿色通道”,全省新收涉企案件1075件,同比增长84.1%,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涉企行政争议149件,纠正涉企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194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34万余元。其中,忻州市深入9个县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民营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此外,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还重点提高民生领域案件办理水平,全年共新收土地征收类案件1129件,纠错135件,涉及土地420余亩,妥善化解涉及房屋征收、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行政争议1861件。山西省司法厅还建立了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经济困难的人民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其中,太原市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为民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从推行行政复议“全城办”、增强“行政复议+法律供给”等方面出台十六项创新便民举措。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等资源,协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调解、和解结案率达18%,91.2%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山西省司法厅牵头制定《山西省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为各级各部门科学规范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供依据;积极协调案涉地有关市、县政府和部门共同参与调解,探索开展受案前调解工作,省本级调解、和解结案率达25.6%。吕梁市制定《“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实现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

为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新机制、新要求,积极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理效率,在普通程序中依法开展听取意见、听证等工作,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全年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占比13.5%,开展听取意见、听证共5655次,提请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261件。

与此同时,山西省司法厅强化质量管理,通过案件集体研究、法律文书评审、典型案例评选、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提升办案质量。运城市推行“开门办案”,以落实听证制度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市本级普通程序听证适用率达22.9%。

提升监督制约新效能

为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制约新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山西省司法厅综合运用风险提示、错案讲评、案件通报、案后回访、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等方式,增强个案监督效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准确适用纠错决定来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努力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全年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2023件。

其中,晋中市落实抄告制度,全年向被申请人上一级主管部门抄告复议决定430份,随案制发《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确保复议决定全面履行。长治市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将个案问题线索移交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与此同时,山西省司法厅还注重加强类案规范,从“小切口”出发,针对土地房屋征收引发的安置补偿履职类案件数量较多、化解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省市能力提升共建项目,通过跟班学习、协同听证、案卷评查等活动,促进类案审理规范化。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的重要作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241份,普遍建立与案件高发领域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破解普遍性问题,源头规范行政执法。

此外,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倡导在庭审中“出庭出效”,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2%,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得到显著提升。

下一步,山西省司法厅将持续在加强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便民惠企服务举措,深化行政复议“以案促治”工作,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推动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