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政协一年间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检查5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15个专项工作报告、5个计划预算监督报告,开展两次专题询问、9项专题调研……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02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监督
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监督。
围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耕地保护、新时代安边固边兴边工作等开展监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首次听取审议国务院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不断完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制度;依法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监督的定位方向,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
首次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开展相关跟踪监督和调研工作,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推进托育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城市安全发展等开展监督,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防沙治沙等开展监督,依法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有效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紧紧围绕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规定是否落实、法律责任是否承担、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对农业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社会保险法、企业国有资产法、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和推动法律得到全面执行;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八五”普法决议执行等开展监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遵循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各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开展工作。
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等方面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监督。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监督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在制定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过程中,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积极研究吸纳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重大关切问题,以人大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不断扩大代表参与度。执法检查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邀请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基层工作人员面对面座谈交流,倾听基层一线的真实感受。
在开展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工作中,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及时将前期调研中汇总的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送“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并请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专门回应。
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询问,有关部门负责人直面问题、认真应答,认真负责地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措施。
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5682件审查建议,积极稳慎做好审查工作。对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督促和推动有关制定机关予以修改、废止或处理,及时纠正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积极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网、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的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和“一府一委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统筹安排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注重把监督与立法、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推动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督促国家机关把法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推动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农业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社会保险法、企业国有资产法、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执法检查期间,综合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抽查暗访、调查问卷、知识问答、第三方评估、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找问题、提高执法检查实效,积极推动开展法律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同时,加强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的紧密结合,通过监督查找法律制度存在的缺漏和不足,及时做好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修改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关于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查找出法律制度的空白和短板,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工作打牢基础。在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中,将2023年涉及黄河保护清理工作中发现的74件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的修改、废止情况和配套规定制定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既检查法律实施情况,又督促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实现监督和立法工作同向发力。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的科学技术普及法,充分吸收了2022年科学技术普及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明确科普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把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巩固改革成果、提振发展信心提供法治保障。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八五”普法决议执行等开展监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发表评论
2025-03-03 16:00:43回复
2025-03-03 18:52:51回复
2025-03-03 21:57:25回复
2025-03-03 19:28: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