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维
近日,随着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合办的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开班,司法部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沟通交流,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在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更多务实合作,为香港积极对接国家战略、促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又多了一个生动注脚。
这也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的愿景。“香港特区拥有深厚的法治传统,是国家境内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法律一致,有能力为国家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作出贡献。”2024年4月12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如是说。
去年11月8日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培训学院)启动,让这一愿景实现多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平台。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在这里开班,更是让培训学院进一步走入了内地法律人的视线范围。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随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走进培训学院,探访其将在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扮演的角色,及其成立前后的特别背景与有关故事。
施政报告明确
推动成立学院
大厦如林,高楼栉比——满目繁华的中环,是香港的政治及商业中心。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就坐落在这里。在香港法治中,律政司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向政府其他政策局和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在法律程序中代表政府、草拟政府条例草案、作出检控决定,以及推广法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和解决争议中心的地位,也是律政司的一项重要政策目标。
培训学院设立背景非同一般,是香港回应国家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动,同时也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的政策作依据,该政策为:“明年内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推动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善用香港中英双语普通法制度和国际化格局,定期举办法律实务课程、研讨会和国际交流活动等,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人才交流,为国家提供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培养熟悉国际法、普通法、大陆法及国家法制等的法律人才。”2024年施政报告中再提培训学院,预告“‘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今年会正式启动”。
“中央政府非常重视涉外法治建设,香港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同时也是全世界唯一实行中英双语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具有独特优势,可以在国家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办公室主任杨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希望能在国家的战略部署中贡献一己之力,不仅是培养人才,还要为国际人才交流互动提供平台,进一步推动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和解决争议中心及高端国际人才枢纽,充分发挥作用。
杨玲进一步补充说,“我们要发挥香港所长,服务国家所需,切切实实发挥出香港普通法的独特优势,来服务国家的涉外法治建设。”以涉外仲裁培训为例,在杨玲看来,在香港普通法下,香港仲裁基本上都是国际仲裁,这就决定了香港可以在内地与国际的接轨与联通中扮演好“枢纽”的角色。
这自然也成就了培训学院的独特优势。“用好香港普通法,发挥香港普通法的独特优势,就是我们培训学院的架构基础。”杨玲说。
感谢内地信任
培养本土后辈
培训学院的成立,立意高远,但真正成立的过程并不容易。毕竟,新设一个团队,意味着要经过立法会批准等繁复程序,比如,“要去说服议员和民众,说明为什么要开一个新的学院、这样做对香港有哪些好处等。”杨玲说。
事实上,在培训学院启动后的每一项大的动向,都可能会引来议员的质询。这就决定了培训学院的每一个项目,都必须具有经得起监督的价值。
为了走好每一步,培训学院的框架颇为讲究,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由17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他们分别来自香港本地、我国内地和国外,都是法律领域的顶尖权威专家。专家委员会并非常设性机构,用杨玲的话来讲,“他们是用他们的智慧和见解,为培训学院提供一些策略性指导和帮助,甚至担任个别项目的讲者亲自和学员交流”。其二,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在律政中心西座成立的专门办公室,即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办公室,负责运作培训学院的日常培训工作。
据了解,培训学院的课程,都为培养熟悉国际法、普通法、内地法以及整个国家法治和最新国际法治发展的人才而设置。既协助培养内地法律人才,以服务于我国整体的法治建设,也为培养香港本地人士而努力。“香港法律服务业中有一些年轻的后辈,需要更多去了解国际法和国家的法治,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独特培训项目,使香港本地青年法律人更了解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杨玲同时提及,培训学院还有一个特殊的功能,就是“让香港、内地和国际法律人才在这里汇聚和交流”。
这是培训学院的愿景,能否实现还有赖于实践的磨砺与检验。自启动成立以来的短短3个多月内,培训学院已经为内地法律人才培养开设过两期专门培训。在此次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举办之前,最高人民法院也在今年早些时候选择在培训学院完成了一项涉外法治培训。对此,杨玲代表培训学院表达了谢意,“我们非常感激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能给我们这个机会,让内地最好的、最顶尖的涉外法官和涉外仲裁人才与我们合作,这将大大有助于我们的工作完善。”
对于内地人才的培训还为香港带来了“副产品”,杨玲透露,在此次的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上,有学员表示,通过培训对于香港法律系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的信心大增。
期待共同成长
巩固香港地位
内地为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开了个好头”,接下来,这里会日益繁忙。
在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办公室里,记者看到很多已经确定的日程:
3月,培训学院将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联合举办关于国际贸易法和环境变化的能力建设项目。
5月,培训学院将与陕西省涉外法治机构在西安市对当地涉外法治人才进行培训。
下半年,培训学院将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就能力建设进行合作。
今年夏天前后,培训学院还将为香港本地的律师提供中国法培训,邀请内地顶尖法学专家和实务人士来香港教学。
此外,在第四季度前后,培训学院还会和一些国际机构共同推进如跨境刑事领域的能力建设项目。
杨玲告诉记者:“如果我们有机会在5年或者10年后,还坐在一起探讨培训学院,我希望那个时候的培训学院已经形成一个相当的规模,所服务的对象遍及内地、香港本地以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与地区。”
此前曾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任职的杨玲,对于仲裁有着很丰富的经验,亦有着很深的感情:“随着内地和香港仲裁领域资深专业人才的不断交流,大家一起学习、彼此借鉴、共同成长,最终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乃至整个中国的仲裁实力整体增强。”
杨玲反复强调香港“背靠祖国 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并特别提到,正是因为有了来自国家的支持,培训学院才能做起来。“我们乐见,几年后,来自内地及国外的优秀法律人才汇聚于香港,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和解决争议中心的地位得到更好巩固,整个国家的社会法治有更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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