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一致认为,草案二审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出台。

何新委员表示,要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要求,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尽快修改完善草案,尽快审议出台,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发展信心。

安立佳委员建议,进一步增加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的相关规定,可以适当吸收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相关内容,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乱象。同时,建议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展新质生产力、履行社会责任相关内容中增加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地位职能等规定。

李纪恒委员建议,在法律中增加关于严格保障政策落实的条款,把政策落实更加凸显出来,通过立法确保各项民营经济政策不折不扣得到坚决执行,以良好的政策保障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不断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服务民营企业做强做优。

郝平委员说,通过立法将长期稳定的政策和民营经济领域的重要改革成果适时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的规范化管理和对其权益的法律保护,从而实现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