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2月21日发布消息:2月24日至25日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立法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草案,保证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审议出台。 

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已由国务院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