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美欣

□ 本报通讯员 李林林 何申

长春新区检察院加大受困未成年人救助力  第1张

漫画/高岳

“检察官阿姨,你就像我生命里的一束光,照亮我人生的路,因为你的关心和帮助,我的生命得以延续……”这是一名获得司法救助的白血病患儿小彤写给办案检察官的感谢信。

近年来,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紧盯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救助需求,关注他们“不会、不敢、不愿”维权的实际难题,实实在在地为民解忧。

“2024年以来,我院控申检察部门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其中救助未成年生活困难当事人两人、农村困难妇女两人,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手段为人民群众解忧,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长春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云庆说。

拓宽救助渠道 做好民生工程

“感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帮助,我女儿的病有救了!”小彤母亲哽咽着说。

原来,14岁的小彤父母离异,2021年她不幸被确诊为急性白血病,前期治疗的费用让其母亲花光积蓄,穷尽一切筹款手段后,治疗已经难以为继。而小彤父亲仅在她患病后迫于亲属舆论压力,为她支付了7万元治疗费,便断绝了与小彤母女的联系。小彤母亲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的职能,为了能够让孩子继续治疗,她向长春新区检察院求助,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小彤父亲索要医疗费和抚养费延续治疗。长春新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受理了小彤向法院起诉其父亲追索医疗费和抚养费的案件,在依法维护她们母女合法权益的同时,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到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对小彤家庭情况、就医情况、父母经济情况等事实进行了走访调查,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为其申请到足额的司法救助金,让小彤有了继续治疗的底气。

小彤的故事只是众多受助者的一个缩影。

“我们在本院案件管辖范围内,建立了内部联动的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内部司法救助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王云庆说。

长春新区检察院将“刑事检察”与“司法救助”相结合是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的实践,对刑事案件中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在办案过程中前移救助关口,同步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是否存在救助案件线索,如发现线索及时移送,控申检察部门协同办理,形成了履职新合力,实现了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的转变。

紧贴急难愁盼 救助更有温度

“现在,然然夜里不再惊醒了,课程也没有落下,我也工作了,单位对我挺照顾,允许随时回家照看孩子,我们的生活终于走上了正轨……”2024年2月,长春新区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接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一名11岁男童因家暴引发的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诱发心理健康问题。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控申部门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长春新区检察院认为然然家庭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给予司法救助。但在提交司法救助材料时,其母亲突然表示因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致使开具社区证明较为复杂,考虑孩子需要时刻照顾的因素,想要放弃申请司法救助。办案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其家中进行实地访查,解决司法救助申请人申报材料难题,为他们及时申请给付足额的司法救助金。

在办理然然案件的过程中,控申检察部门主动联系辖区妇联、民政部门,为然然的母亲提供就业援助,帮助她重新找到工作,增加家庭的经济来源,改善生活困难的局面。同时,办案人员多次前往学校与然然班主任协调课堂同步教学事宜,确保其能够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为他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控申检察部门还与该院具备精神卫生心理专科背景、能够提供心理治疗的听证员老师取得联系,为然然提供免费心理健康服务。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不仅在于提供经济援助,更在于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恢复自我发展的能力。”控申部门负责人吴萌说,“司法救助+心理救助”模式,使然然获得了努力学习、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目前他已重返校园,学习成绩也有所提高。

通过这样的综合救助措施,长春新区检察院不仅解了然然一家的燃眉之急,更从长远角度为被救助人提供了持续帮助,在体现了司法救助温度的同时,也为更多处于困境中的被害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让司法救助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工具。

聚焦持续关怀 解决群众难题

“谢谢吴姐惦记,孩子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的财务管理专业。如果那年没有你们的帮助,小宇她不会开始新的生活……”2024年9月,吴萌给远在湖南的被救助人小宇的母亲打去电话进行回访,了解小宇搬去异乡后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小宇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为了方便上学她们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屋里。2020年10月的一天,坏人趁她母亲没在家,对她实施了强奸。本来再过几个月就要参加中考的小宇有希望考入一所不错的高中,但案发后,小宇的心灵受到了严重创伤,甚至试图自杀。母亲不得不辞去工作,在家全心照顾她,这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经长春新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小宇发放足额司法救助金。随后,控申部门还为她提供了免费的心理疏导、司法关爱和隐私保护等一系列救助工作,帮助小宇重燃希望之火,树立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孩子经历了那么残忍的事情,我想带她换个环境,尽快让她恢复正常的生活。”中考结束后,小宇的母亲再次与吴萌联系,说她想带小宇去湖南生活,让她换个环境重新开始。但是,在办理转学手续时遇到了困难,因为许多客观原因,小宇无法在当地学校开学前落户。

本着“要把帮教救助、跟踪回访贯穿始终”的理念,未检部门办案人员又积极与湖南省当地检察院沟通协调,开展异地协作,搭建帮扶通道,最终通过多方努力使小宇顺利入学。

小宇的母亲把一面绣着“公正司法解民忧 检察爱民有温度”的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她热泪盈眶,特别感谢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们帮助她们渡过生活难关。

“我们将司法救助与行政救助相结合,组织妇联、民政、教育局等相关行政机关成立了‘联合救助小组’,对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加大救助力度。”王云庆说,通过不断强化机制,做到救助线索排查全覆盖,确保救助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个需要的人。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