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沈莹莹
近年来,随着非户籍人口和出租屋数量的不断攀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出租屋管理的缺位,将出租屋作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窝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2024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15件涉出租屋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利用出租屋从事容留、介绍卖淫犯罪屡见不鲜。通过实地走访出租屋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社区、与社区网格员深入座谈等调研方式,该院发现辖区确实存在外来流动人口多、出租屋管理不善不严等现实问题。
为此,涵江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多措并举落实辖区出租屋管理责任,同步优化备案方式。目前,全区已实现出租主体线上自主备案登记制度全面覆盖。
近年来,涵江区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重点、难点堵点,针对网络监管、安全生产、出租屋管理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以检察综合履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在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涵江区检察院针对一起跨境实施裸聊敲诈案中暴露出的互联网监管漏洞问题,积极延伸社会治理职能,深入分析辖区内互联网用户构成、有害信息源头及境外软件访问频率等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针对平台运营商对境外用户账号及其发布内容机械审查、流于形式的监管失职问题,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网络空间监管职责,坚决铲除犯罪温床,荡涤社会风气。
在办理黄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中,涵江区检察院发现安全事故系因企业雇佣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切割施工,且现场消防设施保障不健全等而引发。
为此,涵江区检察院主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向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增强自主守法观念,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我们还以个案办理为切口,聚焦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针对特种设备无证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主管部门制发多份检察建议,修补企业安全生产缺口,守护‘平安涵江’。”涵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涵江区检察院还积极引导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以“检察蓝”守护“银发安宁”。
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养老机构在住养人员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涵江区检察院实地开展调查,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深入座谈交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等形式,督促区民政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随后,涵江区检察院主动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区民政部门、区公安分局及辖区9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召开联席座谈会议,向区民政局送达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推动以台账化形式建立养老院护工管理制度,实行监控设备管理规范。
结合制发的检察建议内容,涵江区检察院还会同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通过查看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措施及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等,逐项检查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可能存在的日常安全隐患。2024年12月,该案例还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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