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宇

2025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收官之年,培育和提升网民的法治素养水平也进入关键期和攻坚期。近年来,从公众参与社会热点事件来看,网民越来越关注其中的法治因素,在参与讨论的时候更愿意以法治的视角探讨问题,大量社会公众参与讨论最后都将舆论诉求聚焦于法律,并在法治层面提出意见建议。这说明,随着社会法治进步,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在参与网络话题探讨过程中,注重表达法治诉求,因此,每当出现网络热点案事件时,往往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向公众准确解读适用法律,厚植公民法治信仰的最佳契机。

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于2024年12月21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该草案共7章62条,包括总则、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草案第二章专门规定了“社会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众,规定了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建立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应当说,对于执法部门的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长期从事政法新闻工作的从业人员,笔者就实际执法工作中,如何抓住网络热点事件的契机开展普法工作提出自己的一点思考。

首先,基于执法前、中、后各环节的普法不能缺位,相关执法部门要主动向公众解释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等关键问题,以便获得当事人和公众的充分理解与支持。比如,执法前,明确告知被执法者的相关违法情况和执法依据;执法过程中做好公开公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充分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执法后,针对网民疑问或社会关切问题及时作出解释,引导相关利益群体在法治框架内维权,避免当事人因维权无门而采取激进措施,出现自杀自残、恶性报复等极端现象。

其次,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可以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促成执法部门、执法对象和公共舆论的有序互动,促进公民法治素养再提升。一方面,在重大舆情事件中,执法部门需要主动引入专家角色,对公众关切的重要问题进行阐述或解释。这是因为,热点事件网络关注度高,此时进行普法释法工作,更容易获得网民的积极传播,发挥普法效能。另一方面,在舆情迅猛发酵的时候,执法部门很容易深陷舆情,说什么都会遭到舆论质疑,作为与当事人和责任主体均无利益关系的专家,既可以帮助执法部门传达关键信息,也可以利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引导当事人合法合规维权。

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为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宣传的渠道作用,通过曝光典型案件、发布重要通报、公布执法过程等方式开展执法宣传环节。新闻媒体也是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力量,执法宣传要抛弃拒媒防媒畏媒思想,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正在进行或尚存争议的执法工作,需警惕媒体发布失实报道或有不妥导向的评论文章,导致事态升级恶化。对此,相关部门需要严格规范媒体对执法案件的报道和评论,加强执法部门与媒体的沟通与互动,提升执法公信力和舆论认可度。对热点事件中出现的网络暴力等现象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惩处力度,对越过法律底线的行为果断亮剑,让违法者为自己在网络上的不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最佳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