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基本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处罚结果畸轻畸重,容易产生争议。”2024年6月,贵州省某县司法局在开展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中发现,该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的两起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存在类案不同罚的情况。

随即,该县司法局将问题反馈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上述两起案件进行核实分析,并对2024年办理的同类案件卷宗进行全面排查,依法进行纠错,统一执法尺度。

行政执法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贵州省司法厅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制度保障是关键。具体工作中,我们在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贵州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出台了《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明确行政处罚不得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明确执法底线红线。

同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领导包片工作方案,推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条线”监督责任,各级执法部门落实内部监督责任,全面查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着眼于查摆“一刀切”执法、“类案不同罚”等突出问题,贵州省司法厅着力推动统一执法尺度。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出台本行业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直接适用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目录五清单”(即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推动监管执法更加精准高效。

数智赋能是贵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的又一步重要“先手棋”。为提升执法监督新效能,开发了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分析平台,通过执法数据汇集分析,推进行政执法精细化监督。

行政执法是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正确实施法律既要靠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自觉,也离不开严密的执法监督。省政府建立贵州省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市县两级已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协作机制,努力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队伍建设是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关键在于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近年来,贵州始终坚持把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同时,着力督促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市(州)普遍建立本领域本地区分级分类分层行政执法培训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司法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贵州将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