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立法加大黄帝陵保护力度


法治日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5章31条,对黄帝陵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条例》规定,黄帝陵保护区域内的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以及黄帝陵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具体包括:黄帝陵墓、汉武仙台等遗址遗迹;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桥山古柏群等;黄帝陵的陵区、庙区的建筑布局;黄帝陵祭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应当依法保护的文化遗产和环境、历史风貌等。

《条例》详细列出黄帝陵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包括挖山取土等损害文物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以及张贴、涂污等损害文物本体及保护设施的行为等。在黄帝陵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对黄帝陵保护区域内已有的影响黄帝陵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应当依法处理。

在传承与利用方面,《条例》鼓励和支持利用黄帝陵文物资源及其研究成果,宣传黄帝陵历史文化价值,讲好黄帝陵故事,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关于黄帝陵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条例》规定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同时,《条例》明确加强黄帝陵文化保护传承展示的数字化、场景化建设,搭建黄帝陵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培育黄帝陵文化旅游品牌,促进黄帝陵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