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4日讯 记者蒲晓磊 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为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使用,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民政部等1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
《办法》明确,困境儿童个人信息,是指以纸质、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困境儿童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各有关部门通过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方式处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应当依法进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办法》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在案件侦查、调查取证、审查起诉、法律监督、司法审判、法律援助、律师代理以及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中,应当依法做好涉案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办法》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处理不满十四周岁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处理年满十四周岁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取得困境儿童同意,并以明确方式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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