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春节期间,各类节庆活动多,人流物流集中,居民用火、用油、用电、用气较多,火灾风险增大。为此,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10条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节日火灾防范,欢度美好传统佳节。
1. 社会单位要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节日值班巡查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 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公共娱乐、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和大型活动,单位要落实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教育、开展一次单位内部全面消防检查、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开展一次消防微型站实战拉动、开展一次全员应急处置演练。
3. 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务必做到“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
4. 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处停放和充电,严禁乱拉乱接充电线路或长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和使用不合格的电池、充电设备。
5. 使用电热毯、电暖器取暖时,不要超负荷用电,离开时要随手关闭电源,不要在电暖器上直接烘烤衣物。
6. 驾车或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7. 燃放烟花爆竹要购买合格产品,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年人陪伴。
8. 购物、娱乐、旅游、住宿时,要熟悉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留意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并会正确使用。
9. 遇到火灾要保持镇静,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火势较小时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火势较大,浓烟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时,要退守室内,封堵门缝,积极求救,不要盲目跳楼。
10. 发现身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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