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张雪泓
记者1月16日从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即日起,北京交管部门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规定变更车道4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分别进行非现场处罚和短信提示警告。至此,北京共有36类交通违法可进行非现场执法。
据北京交管部门统计,近两年北京市亡人交通事故中,肇事机动车存在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亡人交通事故占比达24.7%。今年起,北京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了2000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执法,在处罚的同时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此外,经过前期研究和论证,今年起,北京交管部门将使用卫星定位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对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旅游客车、包车客车、班线客车、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等装有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进行监督,对存在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按照所驾车型不同依法处200元罚款,驾驶证最高记9分的处罚。
对于如转弯或变更车道未打转向灯、夜间未开灯等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以及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北京也将在部分区域试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并对驾驶人采取短信提示措施予以警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