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新林

202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也明确提到“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这是我们党基于对作风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对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的精准把握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提供了重要遵循。

不正之风集中表现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腐败集中表现为贪污受贿、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等各种以权谋私行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尽管在性质、程度和形式上存在一定差别,但本质上同根同源、一体共生,都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也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严重隐患和重大威胁。一方面,不正之风是滋生和诱发腐败行为的温床。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从近年来查处的很多腐败案件看,腐败分子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往往是从贪图享受、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另一方面,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很多案例表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后,在作风问题上更加肆无忌惮,在生活方面接受不法商人给予的“贴心服务”,造成风腐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既加剧风腐问题的滋生蔓延,也影响周围党员干部的行为选择和价值判断,甚至带坏一地一域风气,严重污染地方或者单位的政治生态。可以说,只查腐败不纠不正之风,腐败难以有效遏制;只纠不正之风不查腐败,作风建设堤坝也不会牢固。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是破解不正之风顽疾的必然要求,也是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有效举措。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实践中准确把握风腐同源的规律性特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着力推动正风反腐相互贯通、一体深化。

要用法治保障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并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风腐治理效能。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尽快制定关于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的意见,精准把握重点,既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又深化标本兼治,斩断由风及腐链条,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要建立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把风腐同查同治要求贯穿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各方面。既“由风查腐”,在办理“四风”案件时,同步探究是否存在腐败问题,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拉拢腐蚀等腐败行为,又着力“由腐纠风”,在办理腐败案件时,同步深挖“四风”问题线索,细查腐败背后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强化协作配合,推动信息共享,精准掌握风腐问题动态,形成风腐同查同治合力。

要坚持以办案引领,从不正之风中深挖腐败问题机理,查处腐败案件中同步纠治“四风”问题,加大深挖风腐勾连问题的力度,一体整饬由风及腐、风腐交织问题。在通过办案持续形成震慑的同时,也要更加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加强对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的梳理,堵塞制度漏洞,阻断风腐问题滋生蔓延,增强综合查治的效果。

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在正风反腐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其在风腐信息预警、整合、比对、溯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主动发现风腐问题线索的能力,精准识别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风腐问题,更好为正风反腐赋能。

(作者系北京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