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
这是国家医保局继2024年首次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后,第二年在全国范围开展。
根据通知,此次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范围更广。自查自纠的主体,从定点医疗机构一类主体,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主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范围,在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6个领域的基础上,新增了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领域。对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典型问题,国家医保局制发了问题清单。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是医保部门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自我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广大定点医药机构要主动扎实做好2025年自查自纠工作。2025年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敷衍塞责,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从重处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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