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五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并处罚款612380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
2.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
3.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或撤销等资料
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5.异议处理超期
池某军(时任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宁某国(时任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部临时负责人)二人因异议处理超期,被各处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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