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为有效应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化解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通行环境,近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集中曝光2024年12月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 

案例一:未让右行酿事故负全责 

2024年12月3日,丁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达州市宣汉县公园金城路段50米处时,与冉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丁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安交警提醒:驾车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停车瞭望、观察周围路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做到“一看、二慢、三礼让。” 

案例二:双方违法行驶酿成事故两败俱伤 

2024年12月5日,李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搭载张某某,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境内双椑路K3+100处时,与对向由饶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李某某、张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李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操作不当;饶某某占道行驶以及临危处置不当,两人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公安交警提醒:驾驶车辆务必证照齐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占道行驶,不违法载人。行驶中应保持冷静,规范操作,遇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 

案例三:超限超载导致货车侧翻倒地 

2024年12月5日,舒某某驾驶轻型货车载物后,沿攀枝花市东区炳清线由螺丝嘴方向往雅圣服饰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炳清线双江码头路口路段时,因所驾驶的车辆超限超载,重心过高侧翻倒地,造成舒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舒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安交警提醒:货车超限超载,会改变车辆重心致稳定性降低,易侧翻,且制动距离变长,遇紧急情况难刹住,引发追尾碰撞;发生事故时因自重与货重,冲击力巨大,会加重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伤害。 

案例四:雨雪天弯道行车不减速酿事故 

2024年12月14日,苟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从凉山州雷波县城往马湖方向行驶至353国道K2670+200处时,因行经冰雪路面车速过快,导致车辆打滑失控撞向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苟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安交警提醒:在雨雪天行车时,应降低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避免急加速和急刹车,以防车辆打滑或失控。 

案例五:狭窄路段会车未靠右酿事故 

2024年12月21日,舒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甘孜州道孚县350国道K1248+350处会车时,不按规定路段观察、避让通行,与对向正常行驶由王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舒某驾驶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安交警提醒:狭窄山路会车时,请务必靠右行驶,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