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助力地方人大增强备案审查“牙齿咬合力”


法治日报记者  蒲晓磊


12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扎实开展备案工作,完善备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有件必备。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依法开展主动审查;对有关方面提出审查建议的法规、司法解释开展依申请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推动地方人大尤其基层人大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牙齿咬合力”,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年来在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地方人大近年来不断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力建设等方面着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4年编辑出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二)》收录了298个案例,其中包括省级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的案例87件,市级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的案例109件,县级人大常委会纠正的案例45件。

“这些案例都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成果。”严冬峰说。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注重总结推广地方人大的工作成果。比如,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相关指导性案例。2024年,首次选取了6件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查纠正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其中包括涉企平等保护、规范信用惩戒、明确备案审查范围等相关问题,为今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供了指导。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过程中不断制定新机制、采用新方法,形成了不少有益经验做法。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巡回指导审查工作,定期对区县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努力破解区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力量不足的问题。河南省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将听证制度引入备案审查工作中,通过开听证会的形式来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透明度。2024年5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广东省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浙江等地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努力打通备案审查的“最后一公里”。重庆等地探索开展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双重备案制度。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设立7个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对“红头文件”提出意见建议,畅通民众诉求表达渠道。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这些经验做法,都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增强备案审查‘牙齿咬合力’的有力举措。”严冬峰说。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续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开展工作。2024年,推动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修改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绝大多数设区的市、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完善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支持地方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报告在提及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的考虑时指出,要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指导。举办备案审查工作培训,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继续开展案例交流指导,支持地方人大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完善好、运行好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数据库建设为抓手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拓展备案审查范围,细化审查重点内容,强化审查纠错程序,吸收、推广一些地方的成熟经验,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严冬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