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立娟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五章五十八条,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据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办法》致力于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基因注入金融机构发展决策、业务经营的全过程、全领域,实现从“被动监管遵循”向“主动合规治理”的转变。《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合规履职从高层做起,培育合规文化,提高全体员工合规意识,营造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合规氛围,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
合规的核心要义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范,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这就要求合规管理具备相应的严肃性和独立性。前期,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要求设置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首席合规官等岗位,但具体职责不够明确具体,难以满足合规管理的独立性要求。《办法》顺应合规管理实际,并借鉴国际良好做法,统一相关岗位名称,明确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办法》对首席合规官、合规官给予了充分的履职保障,包括参会权、知情权、调查权、询问权、建议权、预警提示权以及相对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等,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设定相关义务。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应当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发表评论
2024-12-28 18:13:12回复
2024-12-28 23:27:37回复
2024-12-29 00:18:31回复
2024-12-28 22:19:09回复
2024-12-28 14:53:37回复
2024-12-28 14:38:39回复
2024-12-28 14:36:16回复
2024-12-28 20:41:25回复
2024-12-28 21:50:17回复
2024-12-28 22:18:36回复
2024-12-28 17:15:43回复
2024-12-29 00:40: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