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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通过梳理近年来省本级行政复议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实践和体会,归纳总结出有温度、有内涵、有高度的“行政复议调解八法”,以此践行复议为民理念,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质效和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真诚倾听,取信于民。宣讲政策,提高站位。互相尊重,换位思考。剥丝抽茧,找到症结。释法说理,督促自检。多方引导,专家讲解。秉持公正,敢叫真章。胸怀全局,勇于担当。

“辽宁省司法厅通过梳理近年来省本级行政复议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实践和体会,归纳总结出上述有温度、有内涵、有高度的‘行政复议调解八法’,以此践行复议为民理念,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质效和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辽宁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用心用情暖民心

徐某专门在中药行业从事“职业打假”。在其以辽宁省药监局为复议被申请人的一起案件的案前调解中,办案人以真诚和蔼的态度,接地气的语言,娴熟的业务能力和对相关中药概念的透彻理解,令其折服并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办案人在这个调解案例的做法,是“真诚倾听,取信于民”的真实体现。“办案人要做到耐心倾听申请人心声。倾听不仅代表诚意,更是查清案件事实,取得直接证据的重要方法。放下架子、去除官气、带着和气、嘘寒问暖、说百姓话、为民众着想,俯下身躯,带着情怀做调解,是取信于民之道。赢得信任,是调解成功之基。”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一级调研员韩文涛说。

而针对被申请人,要“宣讲政策,提高站位”。办案人要不厌其烦地向被申请人宣讲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政策,宣讲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的深远意义和内在逻辑,宣讲调解结案的益处,宣讲和解之中蕴含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属性。促进被申请人改变诉讼结案观念,从被动接受调解到主动创造条件达成和解。

“互相尊重,换位思考”,则为当事双方提供平等交流平台,让申请人能阐明诉求、释放积怨,让行政主体耐心倾听、讲明理由。通过双方平等交换意见,提倡换位思考,增进互谅互信。调解会既要严肃,又不能沉闷,既要畅所欲言,又不能场面失控。办案人员要做到语态得体,把握全局,归纳焦点,方能促成和解。

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在案前调解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某管委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一案中,充分宣讲复议调解优势,提高当事人对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认识,耐心启发调动行政机关和申请人转变态度,增进了相互理解,缓和矛盾,打开劳动监察部门与企业间、企业与五个农民工班组间的僵局。

最终,在复议机关积极推动下,找出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申请人撤回申请,行政机关撤销了行政决定,案件得以化解,既节约了行政复议资源,又有益于营商环境建设。

内部外部齐发力

“针对一些案件,要‘剥丝抽茧,找到症结’。实践中,办案人要认真查阅卷宗,做好调查取证,梳理清楚主要事实,找出争议焦点,找准化解矛盾的‘突破口’,准确把握好法律底线,最终实现依法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韩文涛说。

在卢某以某公安分局为被申请人请求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一案的案前调解中,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办案人通过仔细阅卷,详细询问各方,查明从事相同业务的朝某故意将卢某的生意搅黄,用不正当手段抢“生意”。

复议机关认为,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不同,朝某故意引起事端在先,应对此案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卢某虽也有违法行为,但卢某是初犯,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过重,且没有充分予以调解,“柔性执法”“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未能充分体现,作出“一刀切”的行政处罚决定。

最后,公安机关接受行政复议调解意见,对卢某的行政处罚由拘留改为罚款500元。

“释法说理,督促自检”,则要求办案人要用百姓语言,调动当事人配合调解的积极性,结合情理说清法律,达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办案人要口头或者书面指出行政主体不当之处,让行政机关决策人知晓违规违法之处,同时,阐明调解结案的益处,敦促行政主体检视执法行为,促其主动纠错。

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在案前调解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某管委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在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印鉴的单位没有执法权,属于行政执法主体不适格。办案人员向行政机关决策人作了通报,并阐释调解结案的益处,敦促行政主体检视执法行为,成功通过案前调解化解了这起行政纠纷。

对于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需“多方引导,专家讲解”。办案人要与行政主体协商,聘请专家讲解专业知识,帮助办案人和申请人弄清专业问题,消除申请人疑虑,打通申请人心结,这是化解矛盾的捷径。

在马某申请撤销《残疾等级评定结果告知书》一案的案前调解过程中,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邀请医疗专家询问病情并讲解该病种知识,请某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评残政策。经办案人疏导,冯某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公正担当怀全局

“对态度强势和坚持不当理念的执法人员,要‘秉持公正,敢叫真章’。”韩文涛说,“办案人要通过梳理行政执法(审批)各个环节,发现漏洞、找出瑕疵,一针见血指出来。办案人不能见硬就缩回,要通过各种方式促其转变态度、转换思维、知错认错改错;对待这类执法人员既要以礼相待,又要态度坚决。把握好火候,适时让被申请人的上级介入调解,有时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案前调解齐某某申请撤销某公安分局作出行政拘留决定一案中,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在深入研究证人和证据过程中,发现证人之间、证人和违法人黄某之间存在的职务上利害关系,足以影响到证据的效力。

办案人经过细致周密的调查,组织召开面对面的调解会,一帧一帧播放视频还原现场,排除互殴;约谈被申请人相关领导,指出由于证人和违法人黄某之间、证人之间存在职务上的利害关系,证人证言效力明显降低;复议机关结合司法解释,建议认定齐某某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最终,公安机关采纳建议,主动纠错,撤销对齐某某的行政拘留处罚。事后,齐某某全家从外地来到沈阳,为辽宁省司法厅送来一面锦旗。

在调解案件中,“胸怀全局,勇于担当”也不可或缺。办案人员代表同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顾全大局,多方协调。遇协调难度大的要主动请求上级支持或者给行政主体负责人发函指出违法行为,亮明观点;需要多部门合力方能实质性化解的,要敢于担当,积极联系相关各方。

王某申请复议一案的调解过程就具有代表性。由于王某所在企业经营困难,长期拖欠工资,到2022年10月22日,他办理退休手续时,因无法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未能办理退休手续,更不能享受社保、医保。

在案前调解中,辽宁省司法厅行政复议立案处协调省直机关多部门和市区两级多部门四次召开调查协调会,展开调解“攻势”,打通“堵点”。通过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策、落实资金,推动国资委督促企业主办单位筹资,最终帮助王某办理了医保、社保。这起行政争议也因有了多部门配合,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