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崇左大新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被罚款22.7万元。

  曹某(时任崇左大新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负有责任,被罚款1.4万元。

崇左大新长江村镇银行被罚22.7万元: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