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12月25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懂青海 爱青海 兴青海”省检察院专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发布近年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为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青海省检察院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制定《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实施意见》,通过“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跨地域、跨流域、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162次,立案421件。召开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积极探索与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与相关单位会签、建立加强野生植物司法保护意见、“中华水塔”守护人+公共利益代表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等制度机制,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在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上,青海省检察院出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4条意见”,创建“未爱·守心”未检工作品牌,联合相关单位建立省级未成年人观护基地3个,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1+N”分级联合帮教。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宏觉寺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榜首。
围绕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青海省检察院提出“三个延伸”,即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做到对案件办理有无瑕疵延伸自省、对相关部门有无履职不当延伸监督、对案件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和“五个不放过”要求,即出现捕后不诉、撤回起诉、被判无罪、抗诉未获支持、自侦案件立案不诉五种情形的,对每个案件都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情况处理,不能轻易放过。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积极构建具有青海检察特色、取得办案成效的数字检察监督模型210个,全省检察机关应用省内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12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8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9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20件,制发检察建议1043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5份,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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