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晨熙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4日下午对国务院关于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分组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提出,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报告对近几年我国财政防灾减灾和应急资金投入情况的反映比较客观,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特别是对重点领域的保障精准有力,既有投入力度,也有民生温度,体现了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报告质量较高。

在朱明春委员看来,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的国家,虽然近年来投入增加较多,但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领域仍然是未来一段时间需要持续增加财政投入的重要领域。他认为,在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领域很重要的一个事就是要做好规划,特别是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设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无论是实体安全,还是救灾的支出标准,都应该进行动态调整,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如果标准不合适,资金使用效益上会大受影响。

史耀斌委员指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资金对国家发展和社会发展非常重要,国家也一直高度重视,每年资金安排都有所增长。但他认为,从总体来看,关于资金的规模力度和需求来讲,还是有所不够,建议进一步增加关于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方面的资金规模。此外,他特别提出,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要加强重视。建议不仅政府要在管理上、使用上、分配上重视,各级人大对防灾减灾应急管理资金使用也要加强审查审议,要以不同形式听取不同的专题性报告,并对具体的情况特别是大额以上或者出现灾害以后,资金怎么使用,进行专项调研,听取情况介绍,并且进行审议,确保把资金管好用好。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伟指出,5年来国家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方面投入了4万多亿元,总量不可谓不大。但是通过审计、财政监督体系的检查,仍然发现了报告当中提出的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部分地区还存在资金管理上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有的地方超出范围、超出标准使用资金,个别地方甚至将应该发放到老百姓手上的钱,用于机关购买办公用品、支付车辆运行等不该用此开支的费用,造成恶劣影响。他建议要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问题高度重视,发现问题要从严查处。

通读报告后,黄明委员认为,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改革,大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了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管理改革。不过,从现实来看,我国仍然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一些地区在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领域历史欠账较多,安全风险仍然很大。对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机制,综合考虑应急消防救援和建设的特殊性,实事求是地将适合由上一级财政支出的责任酌情上移,减轻基层负担。同时引入奖惩机制,更好调动地方防灾减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建议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保险体制机制,利用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做好防大灾巨灾的准备,提升巨灾的风险防范能力水平。此外,当前不少地方反映救灾标准偏低,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适当提高救灾资金的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