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因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以收购不良资产的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通过“借新还旧”掩盖项目风险,被罚款110万元。
金波(时任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对收购不良债权未实现资产的真实转移、以收购不良资产的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卢娜(时任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业务五部负责人)对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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