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广物(维权)(广汇物流)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10月14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汇物流、ST广物)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3,869,277.6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003,854.81元,虚增利润总额622,473,759.50元,占当期 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437,567.3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3,912,657.89元,虚增利润总额 55,597,753.7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我会决定:对广汇物流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广物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成渝金融法院。索赔条件为:(广汇物流维权入口)
在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广物股票,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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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22:01:3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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