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省级数据库已收录各类规范性文件38万多件
地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不断扩容
法治日报记者 朱宁宁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2024年3月15日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以来,截至目前,各省级数据库已收录本行政区域省市县乡四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38万多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将推动省级数据库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作了阐述。
“全面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切入点,也是破解规范性文件规范化难题的有效路径,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表示,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全面建成,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巩固拓展地方人大备案范围,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量,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法治化进程;有利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通过数据库平台提出意见、参与监督;有利于更好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文件报备工作基础。2017年至2018年,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2021年上半年开始,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成基础上,着力部署浙江、广东、重庆、宁夏四地作为试点省份开展省级数据库建设,积累经验,摸索规律。2022年9月在四个试点省份率先建成省级数据库基础上,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设省级数据库。此外,还积极引导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印发数据库建设工作参考方案,明确数据库建设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基本原则、统筹领导、目标功能等,供地方参考。
各省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数据库建设工作,认真部署,抓紧行动,攻坚克难,积极协调地方各级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如期完成数据库建设任务。今年3月1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统筹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在互联网上线运行,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官网设置专门栏目链接数据库,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5月,为了推动省级数据库提质增效,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对各地方提高数据库建设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明确收录范围,统一收录标准;认真开展数据分析研究和清理工作;明确备案范围,健全数据库运营维护机制;集中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库收录数据全面、准确、有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省级数据库收录本行政区域省市县乡四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中,各类地方性法规21158件(含现行有效和已修改),地方政府规章10920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1930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27819件,监察规范性文件298件,司法规范性文件5023件。
入库文件横向覆盖地方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五大系统,纵向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入库文件数据持续动态更新中。
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继续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完善好、运行好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数据库建设为抓手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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