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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ST九有(维权)属于通信-通信设备-通信终端及配件。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30日,注册地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18号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创谷启动区CT1001号。

  经查明,2024年1月30日,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015万元左右,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734万元左右,2023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为3,469万元左右。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更正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利息3,673万元。业绩预告更正后,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78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579万元,净资产为-314万元。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由正转负。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78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579万元,净资产为-314万元。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预计净资产为正值,但实际净资产为负值。

  202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4075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索赔条件为两个:

  业绩预告的索赔条件: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21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3月22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被立案调查的索赔条件:2024年12月19日之前买入,且2024年12月20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被立案的索赔条件后续会随着行政处罚的结果可能会有所调整。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她在证券诉讼和商事诉讼领域深耕多年,赢得了业界的好评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