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听证会开进人大代表联络站

法治日报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郭鑫彤

“我就是在牲畜拉肚子的时候,用大烟壳(罂粟壳)泡水喂它们,不知道这种行为已犯了法。”

“这种偏方怎么能信呢,罂粟就是毒品,你咋能私自种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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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仙台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叶县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一案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现场,年近70岁的嫌疑人李某,双手不停揉搓着,不时抬头看看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脸上充满焦虑。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今年4月,民警检查发现,村民李某家堂屋大门口的一个红色塑料桶内存放罂粟种子48颗,共计71.28克。经鉴定,该种子为具有生活力和发芽能力的罂粟种子。经叶县检察院审查,李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在案发地的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听证会,听取听证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

在叶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叶县检察院邀请5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仙台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辖区村干部、村民代表旁听。

“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但考虑到今年以来类似案件已发生了10余起,希望检察机关能多召开这样的听证会,多向村民们普法……”听证员对李某一案形成了评议意见。

河南省人大代表马永涛说:“一些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将罂粟壳用作偏方时有存在,检察机关通过把案件听证会开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既能让村民们在‘家门口’接受法治教育,又能让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检察工作,便于积极履职。”

“今年以来,我们聚焦群众反映诉求的需要,积极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基层联络站与全县49个人大代表联络站(点)有机结合,搭建检察听证新平台,采取上门听证+现场普法形式,对当事人居住地偏远、年老体弱或案件在村里发生率高、影响较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主动将公开听证会搬到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不仅能发挥以案普法的作用,还能让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沉浸式’监督检察工作,真正实现检察工作受人民监督、人大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叶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亚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