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 实习生 高硕
2019年,刘某与比自己小40多岁的白某相识,随后发展成恋爱关系。在此期间,刘某陆续向白某微信转账19笔,金额从400元、1000元到2000元不等,共计2万余元。此后,白某还以“家中房子被烧需要建房”“奶奶去世”“春节回家看望母亲”“投资办卖包网站”等理由向刘某借款,刘某又给付白某金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的现金不等,白某还先后向刘某借取十几张面额为100美元的现金。
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刘某对白某多次借款不打借条、不还款等行为感到不满,便将白某诉至法院,要求白某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刘某提供的录音可认定其与白某之间存在着较为亲密、私密的关系。对于亲密关系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小额转账应当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而对于其他较大金额的转账,即便基于特殊身份关系在转账时未出具书面债权凭证,但事后有微信、录音或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的,应根据相关证据对具体金额予以认定。
本案中,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且白某具有收到借款并承诺还款的意思表示,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故白某应向刘某进行偿还借款。具体偿还金额的确定上,刘某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白某对7万元的借款作出明确的还款承诺。据此,法院判决白某偿还刘某借款7万元。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法官庭后表示,随着婚恋观念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追求晚年婚恋自由,但由于老年人社会交往少、防范意识较弱,在婚恋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避免双方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在借款发生时,老年人可以备注转账款项的性质并保留相关的电话、聊天记录,以便日后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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