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大会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与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法学院四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在全国政协副主席高云龙、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少刚、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尹宗华、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崔建春、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明忠等以及现场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工商界法律界代表1000余人的共同见证下,举办了签约仪式。

贸仲与港澳多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第1张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毛乐礼签署合作协议)

贸仲与港澳多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第2张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与香港律师会副会长Amirali Nasir签署合作协议)

贸仲与港澳多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第3张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林峰教授签署合作协议)

贸仲与港澳多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第4张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与澳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Muruga Perumal Ramaswamy签署合作协议)

贸仲与香港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港澳知名高校之间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旨在促成多方面、机制化的合作安排,深化内地与香港仲裁界法律界之间的交流合作,努力推进香港成为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为大湾区未来发展储备高素质、实战型的涉外法律人才,共同助力大湾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大湾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