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杨幸芳
近日,“网络环境下广播组织权利保护与创新发展”论坛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该论坛作为国家版权局第八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的分论坛之一,深入探讨了网络环境下广播组织权的相关问题,旨在加深业界对广播组织权利保护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凝聚对广播组织权的共识,促进广电产业和版权产业的创新发展。未来电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鸣在该论坛上作了题为《广播组织权维权新难点与展望》的主题发言。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鸣)
李鸣提出,现行著作权法将广播组织权延及互联网,未来电视也以此进行了相关维权实践,相关案件入选了2022年度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版权十大热点案件。但互联网电视领域仍面临着高发、隐蔽、多样的版权侵权困扰,且呈现出一些新方式和新难点,维权过程中存在版权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
据李鸣介绍,相关第三方应用市场中存在50余个APP,常年、持续、全量盗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电视频道及所含节目,部分主体甚至海量上架以侵权为业的APP,形成侵权矩阵。近两年,随着行政监管及未来电视维权力度的加强,应用市场上架盗播APP的现象得到一定缓解,但该等非法APP转为更为隐蔽的传播方式。例如通过与投影仪等终端厂商合作以内置语音唤醒下载链接的方式进行传播以及通过即时通信软件或假借售卖U盘等多种形式发送安装包的方式进行传播。而且,侵权主体通过在各地注册多个公司的方式,将盗播主体与运营收费主体相分离,并随时转移公司运营所得,使权利人难以实际获得赔偿。
李鸣认为,部分APP利用“推送投屏”方式,将盗播APP下载链接或音视频的播放流推送至电视端,由电视端安装APP或播放相应地址上的流媒体。基于电视端直接与播放内容的服务器建立连接,由电视对服务器地址进行获取及解析并播放视听节目,该类播出形态应落入互联网电视领域版权保护范围。
版权保护是互联网电视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但法律的滞后性与科技的高速发展加重了版权治理的挑战。李鸣就加强广播组织权保护提出了相关建议:在行政保护方面,由工信、版权、广电等部门联合治理,通过禁IP、查封服务器等方式高效打击侵权行为;在刑事保护方面,将广播组织权明确纳入侵犯著作权罪的保护范围,并准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民事保护方面,应解决立案难问题,严格避风港原则的适用范围,并加大判赔力度和加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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