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经查,兴业证券南京分公司存在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在知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后没有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江苏证监局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兴业证券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该分公司认真整改,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梳理发现,这已不是江苏证监局年内对兴业证券下发的第一份罚单。早在今年8月,江苏证监局便向兴业证券无锡分公司出具警示函,直指该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调查发现,兴业证券无锡分公司部分员工存在未完整报备手机号码的行为,分公司未能及时监测和预警。此外,对于分公司原负责人胡道雷手机号码出现在客户证券账户委托记录的异常情况未开展进一步核查,电话回访流于形式,未能及时核查发现胡道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情况。
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反映出该分公司对明显异常的情况未保持审慎,对暴露的合规风险未采取足够措施,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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