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资者诉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美通讯,证券简称:*ST美讯(维权),代码:60089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持续推进,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国美通讯涉嫌证券虚假陈述,我们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索赔。

  案情回溯,2024年10月,国美通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国美通讯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国美通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 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营业成本的62.18%,国美通 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 公司2020年1-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23.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86.21%。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三、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国美通讯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 不当。2021年国美通讯 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为38.35%,国美通 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上述两项,证监会决定:对国美通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此外,证监会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此前我们已代理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美讯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1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