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红霞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技术改造抵扣(以下简称技改抵扣)作为一种创新的赔偿方式,允许损害人以环境技术改造投入抵扣部分或全部赔偿金,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提高环境绩效。技改抵扣的引入,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利于在惩治违法行为的同时,更好地发挥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技改抵扣的理论基础

技改抵扣作为一种创新的赔偿方式,在补偿受损生态环境的同时,更注重引导和激励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主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从而更好地契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导向。

技改抵扣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激励理论和环境经济学理论。激励理论强调通过利益驱动机制引导行为主体作出理性选择,而环境经济学理论则主张运用经济手段实现外部性内部化,促使企业将环境成本内部化。技改抵扣将二者有机结合,通过允许企业以环境技术改造投入抵扣部分或全部赔偿金的方式,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赔偿压力,另一方面则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提升环境绩效。与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相比,技改抵扣更加灵活,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角度来看,技改抵扣具有独特的优势。一方面,它在维护受损生态环境权益、实现损害填补目的的同时,通过促进环境技术改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发生,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的预防性和激励性功能。另一方面,技改抵扣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使二者形成良性互动,企业通过加大环保投入,不仅可以抵扣赔偿金,还能提升自身的环境形象和竞争力,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技改抵扣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法律定位

技改抵扣作为一种新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其法律定位尚未明确。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均未对技改抵扣作出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经开始探索将技改抵扣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畴。

从法律性质上看,技改抵扣兼具损害赔偿的替代方式和补充手段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履行赔偿义务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传统的金钱赔偿方式,体现了对企业加大环保投入的激励导向。另一方面,技改抵扣并不能完全取代金钱赔偿,而是作为一种补充手段,在企业投入环境技术改造且达到一定标准后,可以相应减免部分赔偿金。这表明,技改抵扣与传统的金钱赔偿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此外,从行政法和民法的交叉视角来看,技改抵扣既体现了行政机关对企业环保行为的引导和激励,又包含了对企业民事责任的减免考量,呈现行政激励措施与民事责任减免相结合的特点。

国际经验表明,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嵌入激励机制已成为国际趋势,技改抵扣的引入符合这一发展方向。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技改抵扣的实施策略

技改抵扣要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离不开完善的实施策略。首先,应加快健全技改抵扣的法律和评估体系。通过立法明确技改抵扣的法律地位、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等,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改抵扣评估标准和方法,既要体现环境效益,又要兼顾经济成本,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应优化技改抵扣的实施流程和激励机制。建立高效的申请、审批和监管流程,明确企业、行政机关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责权利关系。探索构建技改抵扣与环境信用评价、金融支持等机制的联动,形成多元化的激励合力。最后,应加强环保技术创新和配套措施完善。加大环保核心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力度,针对企业技改需求建立技改技术库,提高技改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技改抵扣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以社会监督倒逼技改抵扣的规范实施。具体而言,在技改抵扣的申请阶段,应要求企业提交技改项目书,对项目的环境效益、技术路线、投资预算等进行详细论证,经行政机关初审后交由第三方机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技改项目的抵扣额度。在实施阶段,要加强跟踪监管,对于未按期完成技改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相应扣减抵扣额度直至取消抵扣资格。对于成效显著的技改项目,可予以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并在信用评级中给予加分,引导更多企业践行绿色发展。同时,要加大技改抵扣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技改抵扣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同发力。政府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技改抵扣的整体方案,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监督指导,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企业应强化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主动了解和运用技改抵扣政策,加大环保技术投入,将遵法守规与提质增效相结合,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社会组织和公众则应积极参与到技改抵扣的全过程,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反映企业环保诉求,促进技改抵扣的公开透明。只有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技改抵扣才能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