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薛金丽

12月7日,“新质生产力赋能互联网企业——顺风车业态规范化发展与典型案例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本次会议由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安全法治发展研究院与《中国法律评论》研究中心联合主办。近二十位行业内专家学者、媒体代表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共同参与研讨。

顺风车业态正面临法律方面的挑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平台经济作为一种全新发展模式在各个经济领域不断涌现。特别以APP为主要形式的顺风车平台获得了蓬勃的发展,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交易模式和法律关系。顺风车在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空气污染以及推广绿色出行理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逐渐获得了公众的广泛认可,推动了顺风车市场交易额持续增长。然而,在实际运营中,顺风车与网约车的概念混淆、法律关系不清以及管理手段和相关规定的不明确,导致顺风车业态的发展面临一定的挑战。此次会议旨在通过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探讨各方的法律责任,为顺风车业态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理论参考。

关于顺风车业态的新兴模式与法律关系,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安全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巍涛在开幕致辞中表示,“顺风搭车现象早已有之,但其作为新兴业态的规模化发展,是在于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之后。这一新型业态在运行中产生一些新的议题,尤其在法律范畴当中,而这类问题正是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安全法治发展研究院关注、研究的范畴”。李巍涛认为,顺风车业态的健康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既要发挥新质生产力的优势,又要注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执行。

责任承担问题亟待厘清

会议期间,与会学者围绕多个典型案例展开了讨论。讨论案例包括湖南省曾某某诉某交通运输局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丙某与乙公司、某保险公司等侵权案,田某与某顺风车平台客运合同纠纷案等已生效判决。与会人员不仅关注案件的判决结果,更重视其对社会公正和法治进程的影响。他们细致分析了判决背后的法律逻辑、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旨在从这些案例中提炼出对法律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见解。

其中,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晨在《规范与实证中界定好意同乘的“顺风车”》一文中提出,顺风车作为共享出行方式,具有促进汽车供需结构平衡、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优点,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现实问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阮神裕在《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平台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一文中表示,顺风车平台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存在过错,且平台应承担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的内容应与其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不应过于苛刻。

《中国法律评论》编辑余亮亮在《顺风车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一文中主张,顺风车平台在交通事故中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非连带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如损害由第三方造成或乘客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顺风车平台不承担责任。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尹婷在《顺风车:厘清“合乘”与非法营运的边界》一文中认为,顺风车的合法性和规制应遵循国家政策和法律框架,避免将其与非法营运混淆,并需要完善地方立法或专门立法以规范其发展。

以高水平研究助推顺风车合规健康发展

专家点评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柴荣教授、王静副教授,《光明日报》政治经济部主任编辑俞海萍、《国家治理》杂志副总编辑郑韶武等多位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发表了见解,并在以下问题上达成共识。

顺风车平台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其注意义务不宜过分苛刻。高度的注意义务将会迫使平台投入大量的不必要的资源来预防损害发生,与同时还会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将更多希望参与顺风车业务的车主排除在外,不利于共享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判断顺风车平台是否有过错时,应重点看平台是否事先履行了对车辆适驾性和车主适格性的形式审查义务。

现行规范性文件在界定“真”顺风车的准则上,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机械性。据介绍,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相关研究团队通过长达一年半在上海、贵阳、重庆、杭州、广州、诸暨等地调研,采访了众多车主和乘客,也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深度访谈,从用户真实体验和监管角度出发,提出当前规范性文件所勾勒的标准在实践中面临挑战。为了促进顺风车健康有序的发展,未来的法律法规应从顺风车的本质特征出发,制定更加科学严谨、贴近现实需求、具备可执行性的判断标准。

各地对顺风车实际规范要求和认定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顺风车进行明确界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同时,《指导意见》确立了“城市人民政府应该鼓励并规范其发展”的思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沿用了《指导意见》中对顺风车的界定,并且授权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然而,各地所制定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且大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态发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的规制政策显现出明显的不足之处。对此,与会人员提出,相关研究团体应积极发挥作用,为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研究成果支持,推动全国人大等机构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并着力提高公众对顺风车的认识。

最后,《中国法律评论》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齐梓伊总结研讨会时表示,此次研讨会取得了丰硕成果,为顺风车业态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建议。未来,《中国法律评论》研究中心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推动相关研究和政策建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