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立娟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全面加强财险业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险领域改革,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

回归保障本源聚焦主业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保险要回归保障本源,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保障能力。”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航运保险、科技保险、农业保险等领域提出明确改革要求。近期,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行动方案》有助于推动财险业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险工作的要求。”

据了解,《行动方案》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分别在全面监管严格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改革推进开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

在总体要求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加强财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险领域改革,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对财险业而言,《行动方案》的强监管防风险措施可以规范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使财险公司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开展业务,提升行业形象,但仅仅有严监管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引导合理竞争,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两者并重,严监管是手段,高质量发展才是目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国军如是说。

在华北电力大学新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陈燕红看来,“《行动方案》的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推动业务转型、优化市场结构、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清理市场乱象和强化系统性风险防范,确保财险行业实现‘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目标。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工具和监管措施,确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市场的稳定运行,推动财险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出台《行动方案》是落实财险领域强监管、防风险的工作要求。财险一些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潜藏的矛盾和风险逐渐显露,需要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上述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说,在进一步强化全面监管、严格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方面,《行动方案》聚焦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等,提升监管效能;以增强资本补充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等为抓手,提高财险业风险防范化解水平。

比如,在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上,《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关联交易和资金运用监管,重点整治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通过多层嵌套投资规避监管隐匿风险等问题;完善财险重点领域业务经营规则,强化承保理赔监管,重点整治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虚列费用、虚挂保费以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坚持严查重处和机构人员双罚,推进行刑衔接。

在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上,《行动方案》要求强化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做好财险运行趋势的动态研判;加大监测力度,紧盯风险苗头,加强新型业务和业态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建立风险监测档案清单,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强监管可以及时发现并遏制系统性风险的扩散,维护保险和金融市场稳定,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经济安全,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王国军认为。

“强监管防风险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监管+风险防控’的双轮驱动,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稳定性。通过‘强监管’遏制不正当竞争,推动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确保行业‘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核心逻辑在于‘从严准入、从严退出、动态监管、提前纠正’,使行业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行业的风险控制更加稳健可控,推动财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陈燕红说。

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

“出台《行动方案》有助于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财险面临市场体系有待健全、发展质量有待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亟需加强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制约财险高质量发展的问题。”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说,《行动方案》在进一步强调深化改革、推进开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引导财险业把好发展定位,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财险业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更好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比如,《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优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机制;鼓励在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发挥共保体等保险机制作用,提升保险保障能力。丰富研发、中试、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领域保险供给等。

与此同时,在进一步营造财险业良好发展环境方面,《行动方案》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文化建设、凝聚发展合力、提升全社会财险保障意识等方面发力,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

比如,《行动方案》要求推进财险领域法治建设,强化司法与监管协同治理;推动完善民事赔偿法律制度和侵权责任法律体系,支持重点领域出台强制保险制度等。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上述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行动方案》要求,逐步增强财险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全面加强财险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努力构建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并继续加强与相关方面协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