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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消息,近日,云南证监局公告称,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李映红责令改正。
公告显示,2022年12月26日,云南城投与云南柏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丰集团)签订的向其出售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柏丰)51%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该交易为重大交易。
2023年12月26日,上述交易款中的部分债权款逾期,但云南城投未按规定在逾期时披露重大交易进展,直至与柏丰集团、东方柏丰签订《还款协议》时才披露前述债权出现逾期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云南城投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映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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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6:02: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