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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晚,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总裁莫斌、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
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披露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分别对碧桂园、上述三位高管以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据此,上交所对碧桂园、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同时,碧桂园的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杨惠妍亦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由于碧桂园地产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提交并披露碧桂园地产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别对碧桂园地产、其董事长杨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据此,上交所及深交所对碧桂园地产及杨惠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碧桂园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审阅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相关函件。鉴于相关违规乃由于本集团未能及时完成对2023年度业绩的审计等客观原因导致,并非因相关人士怠于履职尽责,因此董事会(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除外)认为无理由对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的诚信及能力存疑,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继续担任执行董事为合适。
集团高度重视上述通报批评事项,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循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应碧桂园要求,公司股份已经自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于香港联交所暂停买卖。公告称,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所持7.6亿股权被冻结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期,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股权冻结信息,股权被执行的企业分别为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畅和置业有限公司。案号分别为(2024)皖02执保32号、(2024)皖02执保34号。
(2024)皖02执保32号信息显示,被执行人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被执行的企业为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冻结股权数额7.4亿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执行法院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皖02执保34号信息显示,被执行人为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被执行企业为安徽畅和置业有限公司。冻结股权2000.0万人民币,冻结期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执行法院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成员,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74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永胜。股权信息显示,该公司由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此外,安徽畅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成员,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股权信息显示,该公司系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另一方面信息显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存现存15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高达11.73亿元;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存16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为6,939.29万元。
此前,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烟台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2亿余元,执行法院为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转自:不良资产行业观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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