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金成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两大时代主题。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是我们说的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2017年6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挥好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2019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可见,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对于改革和法治关系的认识不断丰富和完善。

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总体完成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然而,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进一步推进改革,必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尤其要发挥宪法在排除改革阻力中的积极作用。

宪法通过增强国家认同来排除改革阻力。新时代是我国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深化改革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进入新时代后,改革发展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是积存的顽瘴痼疾和深层次的矛盾。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法治是不二选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旗帜鲜明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足见法治分量之重,对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作用、意义之深。依宪治国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点与关键,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在利益格局多元、价值取向多样的社会,宪法凝聚着最大的社会共识和价值共识,在增强国家认同的议题上,宪法因其内在属性而发挥和扮演了其他制度安排所无法比拟的独特作用和角色。

宪法通过凝聚共识来增加国家认同。第一,宪法凝聚了文明认同。宪法序言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这意味着宪法包含着对中国文明具有连续性、整体性的基本判断和认同,因此,认同宪法就需要认同中国文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的精神力量和价值支撑,可见,宪法以其文明向度为改革的方向提供了明确的价值指引。第二,宪法凝聚了制度认同。宪法通过国体、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制度设计作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安排,打造了统一的国家制度,由此,宪法以严密的制度设计为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第三,宪法凝聚了权威认同。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可见,认同宪法就必须认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有超越宪法的行为,任何社会利益调整、改革方案厘定也不能违背宪法的精神与原则,由此,宪法以其权威为改革提供了政治保证。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