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通讯员 李晓东 

11月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立法启动会。会议宣布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和立法专家团队,并部署下一阶段起草和审议工作安排。

会上,北京市水务局汇报了永定河保护情况以及立法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汇报了《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永定河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生态涵养区、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开展永定河保护立法,对于促进流域治理和保护、健全流域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规划引领、管控约束,坚持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努力以法律法规制度汇聚区域治理合力,形成流域共治、共管、共享格局,推动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会议强调,永定河保护立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年来第一项流域协同立法,涉及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生态保护、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多个方面,立法具有挑战性。要实事求是,在保护目标和原则一致的前提下,求同存异,形成一套职责清晰、目标明确、任务趋同的永定河保护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协同立法推动解决永定河流域实际问题。立法工作专班要深入研究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与天津河北对口单位的沟通对接。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代表小组和参与立法工作的委员代表,有关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专家团队要积极研提意见建议,为立法工作提供实践支撑和智力支持。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对照立法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如期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