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国恒大(03333.HK)公告称,公司共同及各别清盘人(“清盘人”)获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州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发出案号为(2024)粤0115执8571号的法院命令。
根据该命令,由于公司未能根据广州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广州法院对本公司及许家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费领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费行为。
另外,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据中国恒大此前的公告,根据于2024年11月11日发出的命令,法院指示取消原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时举行对中国恒大的聆讯,并将申请押后,法院表示聆讯日期很可能不会早于2025年2月20日。待押后聆讯日期明确后将刊发进一步公告,该公告也会就押后聆讯的范围以及有关人士如欲参与或出席聆讯应采取的步骤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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