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D调查》在黑猫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平台发现,有消费者投诉在海底捞用餐时孩子被烫伤,后续处理中海底捞存在不负责、不沟通的问题。
10月,西安李先生一家在海底捞(北京望京华彩店)吃火锅。6岁儿子去洗手间途中和拐角处的店员相撞,工作人员端着已经吃完的火锅,上面锅和碗碟摞的很高,导致没有看见孩子,一下子就撞上了。李先生称,滚烫的锅底打翻在孩子身上,当场皮肤大面积脱落,去医院诊断为“深二度烫伤”。当时一家人焦头烂额,孩子哇哇大哭,却没有一位店员出面陪同一起去医院。
李先生对《5D调查》表示,因为孩子已经六、七岁了,所以去洗手间家长就没有陪同。路上孩子并没有跑跳,就是正常行进。现在距离事发已经快两个月,孩子的伤口还在红肿增生,跑了近十次医院。目前孩子的治疗已经花费一万多,预计将需要六、七万。
在李先生和海底捞工作人员沟通中,工作人员表示不全是他们的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可以支付医药费,其他赔偿建议走法律程序。
谈及诉求,李先生称,他要求海底捞进行道歉,并且赔偿8万元,包括目前医疗费以及后期整形费用。“现在海底捞已经赔偿了2000元左右,他们也不想再赔偿,也没有协商意愿,只同意走司法程序,我也可以接受。”此外,李先生还提到,当时的录像已经交给当地派出所,同时他也投诉至12315,但是截至今日均没有任何进展。
对此,《5D调查》联系海底捞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10月4日晚间,海底捞北京望京万象汇店内,小顾客独自在店内过道处跑跳,经过转角区域时与收台后慢行返回的工作人员相撞,工作人员手持的锅底溅出,造成小顾客手臂意外烫伤。事情发生后,我们与其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已支付包括就医、复查、换药、往返交通等相关费用,力求妥善解决。同时,我们也支持顾客通过合法方式维权,我们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李先生称孩子没有跑跳正常行进,海底捞称“小顾客独自在店内过道处跑跳”,到底事实如何?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5D调查》,根据《民法典》规定,海底捞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对餐厅内就餐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此次事件中,海底捞店员端着锅碗碟与正常行走的孩子相撞致其烫伤,说明餐厅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漏洞,未充分考虑到餐厅内人员走动可能产生的碰撞风险,没有合理规划餐厅布局和人流通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满6周岁的小孩尚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独自去洗手间家长未陪同,其家长未尽到谨慎的监护义务也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此外,海底捞应当赔偿因员工的过失行为给小孩及监护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交通费等费用。由于双方未达成有效协商意见,建议起诉至法院,最终由法院来确认责任比例。(5D调查|李阿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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