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华

2019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今年是机制建立五周年。法工委发言人机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个发言人机制之一,专司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对于推动法律实施、弘扬法治精神、助力全民守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首次建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立法宣传工作,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彭真同志就在抓立法工作的同时,深入研究、亲自部署立法宣传工作。1983年12月3日,为纪念“八二宪法”颁布一周年,彭真委员长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的若干问题发表谈话。法制委员会、法工委组建后,委领导带头、各室分别接受采访、开展宣讲、发表文章、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推进立法宣传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立法宣传解读工作,将其作为人大立法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每年的常委会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和新闻舆论工作要点,并积极推动工作机制的创新发展。

2019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亲自推动、周密部署,在相关方面支持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机制正式建立。8月,首次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顺利举办。11月,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成立,作为处级单位,设在法工委研究室。2020年1月,法工委发言人工作办法正式印发。2021年4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刻制发言人办公室印章。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赵乐际委员长强调,要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2023年10月,李鸿忠副委员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宣传解读工作机制,明确由法工委研究室会同有关方面牵头落实,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法工委发言人机制的建立,是讲好中国人大故事、中国法治故事、中国立法故事的创新举措,其主责主业是牵头做好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工作;重要体现是确定两位发言人,分别由法工委研究室、立法规划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依托是法工委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和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关键所在是将立法宣传解读工作力量和职责进一步聚集,由相对分散向系统集成转变,使立法工作与立法宣传解读工作结合更加紧密。

二、运行顺畅

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建立五年来,深入实践,开拓创新,运行顺畅,逐步形成“八有”的工作格局。

“有批复有依据”。法工委发言人机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在建立前按照程序要求,报经中央宣传部相关机构批准,在主管部门有正式“户头”。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立法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立法法的规定为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开展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有规则有程序”。立法宣传解读工作涉及全国人大机关多个部门,需要得到新闻媒体的支持协助。法工委发言人工作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宣传解读工作机制相关意见先后出台,为法工委发言人机制提供了明确规则和程序,包括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举办例行记者会、常委会机关内和法工委内工作协调程序、与包括《中国人大》杂志社在内的平台媒体沟通程序等,以及例行记者会举办的启动程序、征求意见程序、报批程序等。

“有计划有目标”。每年年初,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法工委制定专门的立法宣传工作计划,对本年度立法宣传解读工作作出安排。每年年底,对立法宣传解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法工委发言人机制的总体工作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就和特点,积极介绍人大立法工作成效和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和立法故事,广泛凝聚正能量。

“有组织有机构”。常委会领导同志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多次在法工委发言人例行记者会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法工委负责同志亲自谋划、具体指导,对每次对外发声都倾注了大量心血。法工委研究室承担“归口”职责,加强策划组织,谋划主动发声,使立法宣传解读工作更加系统集成。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是发言人机制的重要支撑机构,四位同志克服任务重、难题多等困难,兢兢业业全身心服务委领导、各室负责人和发言人对外发声,并善于总结提升,狠抠细节,不断提质增效。

三、成效明显

五年来,发声形式立体多元。截至2024年6月底,法工委发言人共举办27次例行发布活动,通报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案情况198件次,通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137件次,回应记者提问181个。在重要法律案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等时间节点,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专题采访、制作节目、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深度解读法律制度,推动法律实施。每逢涉外、涉港、涉国家安全等重大立法修法活动,法工委发言人都在第一时间发表谈话、接受采访,增强立法工作正能量。

五年来,发声内容全面丰富。发言人机制聚焦立法工作,在立法全过程持续发声。在立法规划计划编制环节,及时发布规划计划,并通过例行记者会,做好立法项目信息的公布和推进情况年度盘点,支持媒体做好相关解读报道。在法律草案起草环节,通过例行记者会介绍当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草案的起草过程,讲述相关立法项目背景宗旨和重要意义。在法律草案修改环节,对提请初次审议、二次审议和三次审议的法律草案,有重点地进行宣传解读。在法律草案通过环节,深入阐述制定修改法律的重要意义,解读主要条款内容。在法律生效实施后,紧扣贯彻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宣传解读。此外,发言人机制还积极向社会公众介绍宪法实施和监督、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备案审查等重点工作情况,积极回应法律热点问题,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法律实施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年来,发声主体灵活可行。在发言人机制框架下,法工委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就宪法修改、宪法实施和监督、编纂民法典、香港国安法、反制外国霸凌行径、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对外发声30多次,传递权威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法工委发言人通过例行发布、发表谈话、接受专访等多种方式对外发声,表明立场观点,介绍立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法工委各室负责同志也都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对外发声,深入介绍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推动相关法律实施和相关工作开展。在应对有关舆情时,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积极对外发声,正面表明态度,引导社会各方面理解立法工作流程,深化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认识。

五年来,发声效果积极平稳。法工委精心组织协调每次记者会,确保尽可能广泛邀请记者参与,做到主流媒体不缺席、各类媒体广覆盖。认真打磨发声口径,突出人大特色,注重用法理、道理和事实讲话,尽量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群言群语。积极探索反馈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基层群众就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吸收采纳的情况,推进立法公开和民主立法,激发有关方面参与立法积极性。整体看,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发声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传播量较为可观,社会评价正面占绝对多数。2021年,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四、未来展望

五年来,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建立健全、运行良好、蹄疾步稳,形成了一些有益经验,强化政治引领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立法宣传解读工作全过程、增强制度自信敢于发声善于发声、促进法律实施推动全面守法建设法治社会等。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提升法工委发言人机制的质效,推动和服务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立法关切,更加生动讲述中国立法故事,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立法工作营造更好舆论氛围,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